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禁限目录》)。
《禁限目录》适用范围包括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设立或新迁入法人、非法人组织及个体工商户。经国家或市政府批准执行专项政策的地区或行业,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助力北京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导新增产业和功能发展更加绿色低碳、生态环保。修订版的《禁限目录》在把好产业准入关时更加精准,一方面瞄准“双碳”目标,进一步强化对新增产业在生态环保方面的要求,从源头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助力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禁限目录》中的管理措施分为禁止性和限制性两类。其中,禁止性是指不允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允许新设立或新迁入法人、非法人组织及个体工商户;限制性主要包括区域限制、规模限制和产业环节、工艺及产品限制。其中,涉及采矿中的地热资源开采不受限制。
此次修订强化了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差异化管理,围绕生态环保、城市运行保障、高精尖项目落地等领域进行优化完善,在发展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产业上更加精准。例如,全市层面由原禁止新增燃煤火力发电、燃气热电联产调整为禁止新增火力发电、热电联产(保障城市应急备用、调峰和基本运行除外),禁止新建和扩建风力发电(不产生噪音污染的分散式风力发电除外)。
据了解,《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于2014年7月发布实施,2015年、2018年先后进行了两次修订,本轮为第三次修订完善。《禁限目录》进一步明晰职责,落细落实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总结交流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成员单位依职责负责相关条目的解释、提出修订建议,根据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措施等,促进市场主体准确理解和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