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其中针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拟由原禁止新增燃煤火力发电、燃气热电联产,调整为禁止新建和扩建:
①火力发电(保障城市应急备用、调峰和基本运行的项目除外)
②热电联产(保障城市应急备用、调峰和基本运行的项目除外)
③核力发电
④热力生产和供应中燃煤、燃油热力生产,燃气独立供暖系统(不具备可再生能源供热条件的除外)
以下为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