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即煤改气、煤改电工程相关政策)的收官之年,其中“2021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的战略目标,在刚刚结束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被写入《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同时,2021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我国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背景下,政府相关部门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能源转型发展(尤其是用于供暖方向)又提出新的要求。其中,生物质能因为其污染低、可再生、分布广等优势被重点关注。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明确了生物质热电联产方面的支持内容,并鼓励地方对生物质能清洁供暖等项目积极给予政策保障。 针对地方发展生物质能供暖,《通知》提出三个主要举措—— 鼓励优先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有序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因地制宜加快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为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城、人口集中的农村提供民用供暖,以及为中小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鼓励优先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同等条件下,该项目政策补贴优先于生物质发电项目。 合理发展生物质供暖 合理发展以农林生物质、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等为燃料的生物质供暖,鼓励采用大中型锅炉,在农村、城镇等人口聚集区进行区域集中供暖。 推广户用成型燃料炉具供暖 在大气污染防治非重点地区农村,可按照就地取材原则因地制宜推广户用成型燃料炉具供暖,户用成型燃料炉具供暖等居民供暖方式可不受供热特许经营权限制。 在大方向上,国家能源局还对生物质供暖提出了一些要求,包括:生物质锅炉不得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配套建设布袋除尘等高效治污设施,确保达标排放,鼓励达到超低排放;鼓励优先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从严控制只发电不供热项目;应出台体现生物质特点和清洁取暖要求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和生物质炉具产品标准等。 今年以来,生物质能发展前景愈加被看好,相关支持政策频频出台。 除以上国家能源局《通知》外,2021年2月21日正式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即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对农村现代化建设等方面提出目标任务。重点指出,要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在刚刚结束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围绕着“发展生物质能”话题,相关代表们亦纷纷建言献策。 根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中所制定的目标,到2021年我国以“生物质能”为热源的城乡供热面积应为21亿平方米,占城乡供热总面积的7.4%。从既有行业发展报告来看,该占比尚存很大增长空间。前有“清洁取暖”三年规划收官在即,后有“加快能源转型发展”迫切需要,如同很多暖通业内人士所认为的那样,在这样的背景下,2021年生物质能供暖行业正在释放“利好”信号。